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5-11-23

泸州周末天气转好市民跳广场舞 曾业 摄
11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泸州市今冬明春总体天气情况较差,易诱发重污染天气。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泸州市将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避免人为引起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上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气象条件差 易诱发重污染天气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泸州市今冬明春将出现气温偏高、降雨偏少的情况,总体气象条件较差,容易诱发重污染天气。11月18日,泸州市印发方案,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分集中攻坚和严防严控两个阶段,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
记者从泸州市环保局获悉,通过实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2015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即可吸入颗粒物(以下简称PM10)年均浓度≤92微克/立方米,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江阳区、龙马潭区2016 年第一季度PM10浓度控制在130微克/立方米以内,其他县(区)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五项大气污染物基本保持稳定。
赏罚分明 前三季度考核有好有坏
近日,泸州市大气办对今年1—3 季度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江阳区、泸县、古蔺县三个区县完成控制目标任务;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四个区县未完成任务。
按照今年出台的《泸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根据前三季度考核情况,江阳区、泸县、古蔺县三个区县完成控制目标任务获得资金激励,额度分别为239.59万元、67.5万元和67.5万元;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四个区县未完成任务被扣罚资金,额度分别为59.59万元、180万元、67.5万元和 67.5 万元。(李良丽 记者 肖婷)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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