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8-03-17
自贡一名男子以他人出老千(打假牌)为由,对其敲诈24500元。近日,自贡市荣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并判令追缴被告人徐某某未退赃款24500元,返还受害人。
2017年1月20日晚,徐某某邀约毕某某一起打牌。21日凌晨1时许,徐某某以毕某某打假牌为由,多次殴打毕某某并要其赔偿损失,毕某某将身上的4500元现金交给了徐某某。徐某某嫌钱少,又叫来张某某威胁毕某某向张某某借款用于赔偿其损失。毕某某迫于无奈向张某某出具借条,在拿到张某某2万元现金并将钱拿给徐某某后,毕某某才得以离开。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万方 实习生 杨帅枫 记者 兰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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