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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方洞连续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19

  近日,泸县公安局方洞派出所连续查获5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惩处。

  3月8日,方洞派出所联合交管办在方洞-新场农村道路开展道路交通检查,对一辆号牌为川E4A193的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在对余某驾驶的川E1G08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对余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7.5mg/100ml。

  3月11日,方洞派出所民警在向阳街西段进行交通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5.6mg/100m。

  3月12日,民警在福清路开展交通检查,对杜某驾驶的川E9D528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7.5mg/100m。在对董某驾驶的川ES3970进行检查时,经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65.4mg/100m。(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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