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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小贷公司员工截留他人借款 经民警教育后交付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26

  “谢谢你的好意,这是我们公安的职责,红包不能收!”3月12日下午,泸县嘉明镇群众于女士为感谢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帮助她索要回借款,给民警送去锦旗,向民警的微信转账1000元并要宴请,被民警谢绝。

  今年2月,于女士通过某小额贷款公司员工朱某某经手办理了一笔5万元的借款,但借款实际到手的只有2万元,另外3万元被朱某某以借款抵押金的名义予以截留。于女士一直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接警后,随即找到朱某某,对其进行法制宣教,促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很快将3万元交予于女士。(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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