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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一家医院重复收费被工商查处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5-12-23

  四川省工商局12月22日对外通报了一起案例:自贡市一家医院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未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在向患者收取了建立一个静脉输液通道服务费用3元的基础上,又在增加组别液体费用中再次加收2.5元的静脉输液通道费用,构成重复收费行为。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自贡查处医院侵违法案件19件

  据悉,在去年“红盾春雷行动”中,自贡市工商部门专门开展了整治医疗服务行业中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医院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19件,案值110万元。自贡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医院乱收费行为,可拒绝付款,或者支付费用后要求其开具相关凭证,之后拨打12358或12315向物价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执法部门会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巴中22家医疗机构曾涉乱收费

  据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少用多计,滥收费用;肢解材料,重复收费;收取未提供服务费用;强制搭售生活用品等方面。近年来,南充、巴中、自贡、泸州等地查处了多起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件。巴中市工商局还联合相关部门集中行政约谈了当地22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要求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患者(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记者 刘佳)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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