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05
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经过探索与实践,作出以“群众例会”为依托,将依法治乡工作与“群众例会”有机融合,为依法治乡找准一条极具苗乡特色的治理模式,推动了依法治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学法制度。为确保“群众工作例会”不流于形式,制定完善了《群众例会学法制度》、《群众例会学法考核办法》等制度,使群众例会会前学法制度化、规范化。2015年,全乡会前学法500余次,通过群众例会学法活动,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
营造学法氛围。为方便群众学法,利用马嘶、建新场镇赶集之机,组织开展街头宣传法律活动1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书写标语100多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0多份;制作法治宣传专栏8期;利用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平台播放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相关法律法规50场次。通过学法活动,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依法维权,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强化法治保障。全乡配备律师1人、法律工作者4人,增养法律明白人5人,组建了村级法律顾问,为在群众例会上决定重大事项审查把关15次;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2000张,方便群众遇事时联系法律顾问帮助解难释疑和依法维权。
坚持学法用法。2015年依法向群众公开村级各项事务80多次,借助“法律七进”活动,在群众例会上公布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组织群众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结合道德、法律开展现场“论法、评审”活动5次,由群众做出合情合理的评判,解决了矛盾纠纷120多起。
完善村规民约。通过“群众例会”,组织群众参与讨论并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真正实现还权、还利和还信于民,让群众充分运用好在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公平享受国家政策、法规、科技以及文化信息实惠,充分感受党委、政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工作宗旨,感受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刘方强)
编辑:杨莉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