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08
2016年1月7日下午,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第一考评组在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刘毅的带领下,到宜宾县考核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工作。宜宾县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彭云,县政府办、整治办、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考评。


整治考评
检查小组随机抽取了柏溪镇“交管办”,就“交管办”建设、人员、经费、工作落实情况,辖区车辆、驾驶人底数,交通事故、违法查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仔细查看了各项工作台账。随即来到县整治办办公室,仔细对照省整治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行动考评标准和办法》(川道安整办〔2015〕73号)内容,通过翻阅台账、查看资料的形式逐项进行了查看。随后,在交管大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彭云副县长从“组织机构健全、狠抓源头管理、突出工作重点、抓实农村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多措并举宣传”六个方面汇报了宜宾县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开展情况。

宜宾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刘毅

宜宾县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彭云
检查小组通过抽查交管办、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后,对我县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党政重视、措施到位、资料完善、成效显著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就继续巩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全体人员要加强思想重视度,不松懈,持续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二是抓实主要目标。要牢固夯实“压事故、保畅通”的主要目标,针对“春运”返乡潮即将到来的情况,抓实农村地区管理,坚决杜绝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要进一步强化货运装载源头企业、“五类”车辆的源头管理,加大货车非法拼改装的整治力度,确保源头管控到位;四是选树特色亮点。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做好亮点打造,选树先进典型,特别要将“摩托车头盔行动”等先进做法打造进行推广。(李松亭)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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