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1-22
为集中治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电动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红盾春雷行动2016”,泸县工商局、泸县质监局和交警大队于1月20日组织电动车销售行业开展行政约谈,泸县城区范围内24家电动车销售商参加了约谈会。
约谈会上,泸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刚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规范电动车行业经营活动,对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限7日内办理相关证照;
二是确保电动车产品质量,销售产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以及生产厂商合法资料;
三是针对电动车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查验经营户的相关进货票据。泸县质监局执法大队长王小波强调,将依法整治超标车、超限车、老年代步车等销售乱象,泸县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通过超标电动车登记、法律宣传、行政强制措施等综合手段,全面规范电动车上路行驶。负责城区市场监管的福集工商所将在近期对电动车行业的经营资质、进货关、销售关、安全关等四个方面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行动,确保电动车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周厚名 陈香元)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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