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4-15

高县首发农村不动产权证书(王勃力 摄)
对广大农民来说,何时能拿到农房不动产权证书,是他们关心的事。近日,宜宾市颁发了首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宜宾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预计今年各县(区)发证率将达到50%,明年将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那么,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登记,一般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呢?记者采访了宜宾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

高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仪式(王勃力 摄)
据该负责人介绍,办理农村房地一体的产权登记,应当遵循一户一宅、依法自愿的原则。办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般程序分为10个步骤,即申请、地籍及房屋测绘调查(前置)、测绘调查结果公示、受理、实地查看、审核、登记公告、复审(核准)、登簿、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下一步,宜宾市国土资源系统将紧紧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转变观念,创新举措,妥善处理解决好农村不动产颁证中的各类政策问题。同时,要做好人员培训、阵地建设、平台延伸等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在乡镇国土资源所咨询、接件和初审等工作。(王勃力 记者 旦凯)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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