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13时许,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合成中队联合一中队,在内江市东兴区某茶楼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龚某某、杨某某、周某某等人抓获,同时,在东兴区某电动车经营门市内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何某某抓获。
经初查,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龚某某、杨某某、周某某等人纠集一起,结伙在泸县福集镇、玉蟾街道、方洞镇等地长期盗窃电动车,连续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数万元。经营电动车的何某某在明知他们所售电瓶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仍向该团伙低价收购电瓶50余个,涉案金额上万元。
目前,几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泸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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