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16
周某承租了泸州市某公司的房屋用于经营KTV,但到合同到期后拒不归还房屋,某公司只得依生效判决申请强执。近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依法对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强制执行。
今年是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江阳区法院高度重视每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效果。在向院领导汇报后,江阳区法院作出了强制搬迁的决定,并率先启动“院长大比武”,由院长王郁逊担任总指挥。执行局张贴搬迁公告,告知被执行人搬迁的最后期限以及逾期不搬的法律后果。同时,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但是,在搬迁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未主动搬离。
于是,江阳区法院制定了强制搬迁预案,对被执行人实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按照预案进入KTV后,对现场财产一一进行清点,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申请人。本案中,强制执行措施得力、部署周全,现场没有发生暴力抗法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税孝夷 宣沁芸)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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