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6-02-07
2月5日,记者采访获悉,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喜庆的2016年新春佳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翠屏区政府对宜宾城区在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进行了明确,四个片区可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燃放时间从2月3日12时起至2月23日8时止。
燃放区域具体为:老城片区——洞子口沿江方向部分人行路段;南岸片区——市图书馆侧部分路段,酒都路北段部分人行路段,航天路北段部分人行路段,滨江路长江大桥两侧部分人行路段,南广路两侧部分人行路段,西区消防支队北侧路段,南岸新商职中后门对面部分人行路段,南岸铁路桥至中坝桥部分滨江路;西郊片区——翠柏大道西段,西郊半岛大院旁部分路段;江北片区——原安吉码头,江北翠屏新区和都国际对面,红坝路部分人行路段。
同时还规定,严禁燃放对公共安全、人身安全有危害的烟花爆竹违禁品种;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损毁电信通讯和城市公用设施及在绿化带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燃放区域内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予以没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城区市中区、西郊片区、南岸片区、江北片区禁止燃放孔明灯。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定时定点燃放的有关规定,积极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8239914。(记者 王宇)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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