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23
今年以来,泸州市泸县社保局用“四个强化”防养老金冒领效果好。到目前,已追回重复冒领待遇196人,追回基金40余万元;追收死亡冒领养老金186人,基金26余万元。
一是强化死亡“零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各村、社区死亡报表上报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每月10日前,各镇(街道)以电子和纸质文档上报辖区内死亡人员名单,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是强化领取公示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村、社经办人员的监督,创新养老金待遇公示制度,将待遇领取类型、金额等公示至社级,力求做到公开、公正,使得待遇发放工作透明、准确。
三是强化资格认证制度。坚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办理,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的原则,落实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制度,严格“谁签字,谁负责”,从严把好认证关,筑牢防冒领的最后一道门。
四是强化数据比对制度。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居系统数据定期进行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待遇清理、核查;定期到公安局提取死亡人口数据与社保数据进行比对;定期对上报死亡人口和高龄人群等特殊人员进行核查。(泸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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