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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将“3”粘成“8” 驾驶人扣12分拘留15日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2-17

  用不干胶将“3”粘成“8”、伪造车牌后驾车上路并违法……近日,记者从泸州市交警支队获悉,12日,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控大队联合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春节前,交警支队管控大队工作人员在日常交通违法信息录入中发现一辆马自达牌轿车的车牌信息异常。经调查核实,该车驾驶人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针对该起违法行为,交警三大队将对该车驾驶人作出罚款2000至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

  另外,记者获悉,该驾驶人使用该车在近期有5次闯红灯、5次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次超速竟达到72%。(记者 杨理)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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