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25
玩失踪、躲猫猫、捉迷藏……是老赖们惯用的“耍赖”伎俩。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成功查人找物的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可谓是峰回路转,一波三折。那么,这起执行案件到底有何与众不同呢?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龙马潭区法院立案执行后,查明该案被执行人刘某在诉讼阶段并未到庭,法院通过缺席判决方式作出裁判,刘某应当自判决生效后向王某某支付退伙补偿费5万元。在执行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之后,查明刘某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业的经验让执行法官察觉到本案执行的关键之处,在于查找刘某的下落,这将成为本案执行过程中最大的“硬骨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多措并举,查明刘某早些年在北京务工,久未返泸,因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本案被执行人采取公告方式,送法法律文书。
然而,2018年4月13日,申请人王某某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声称在江阳区某处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执行法官立即制定执行方案,务必要当场抓捕老赖。其后,龙马潭区法院派出3名执行法官、1名法警,通过巧妙布局,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因刘某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虚假向执行法官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拘留措施。
4月18日,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多方筹集,由被执行人之妻方某当即向申请人现金支付退伙补偿费5000元。刘某在执行法官的沟通与协调下,自愿与申请人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鉴于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并提出了有效的还款举措,执行法官遂提前解除了对刘某采取的拘留措施。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是2018年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龙马潭区法院定将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探索执行新模式,巧妙地查人找物,切实攻坚难啃的“骨头案”,为法治泸州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陈冠合 陈鹏 彭旭林)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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