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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第六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6-02-24

  2月23日,记者从泸州市卫计委获悉,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复审,泸州第六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同时,凭借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突出表现,泸州成为被通报表扬的12个城市之一。这是泸州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来获得的最高殊荣,也是全省目前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是衡量城市整体卫生水平的最高荣誉,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从第一次获得称号起,每满三年复审一次,全国爱卫会对通过复审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命名。对未通过复审的暂缓确认,限期一年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的撤销命名。“这次复审是执行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第一年,新版标准内容更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泸州市爱卫办对照新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找准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有关卫生问题。开展了市民素质提升、市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老旧小区专项整治、农贸市场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建筑工地专项整治、重点排污口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经过大家共同不努力,泸州最终突出重围,再次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从1995年,泸州首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到这次再获得此称号,已是连续6次。“鼓舞了市民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热情,同时也是对泸州未来爱国卫生城市建设的极大鞭策。在今后的爱国卫生运动中,泸州将举全市之力‘巩固国卫成果,捍卫泸州尊严’,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健康城市’建设。”泸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说。(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建均)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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