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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司法局:三举措保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3-11

  根据2016年3月7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要求,扎实开展好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合江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联合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县域实际,积极商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申诉代理工作实际可行性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针对聘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途径解决,提高人民的维权意识;二是定期和不定期积极开展多元化的法律讲座;三是法律援助申诉案件尽量实行律师代理制度,安排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经验丰富、沟通能力较强的律师承办,可以更专业的发现问题所在,更快的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确保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夏永利)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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