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4-05
贵州省天柱县远口镇以大扶贫为契机,镇村两级积极谋划,大胆探索用活用好帮扶政策和资金的方法,探索出“循环利用模式”,实现村集体有积累,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发展产业,“输血”变“造血”。通过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用活用好国家扶持的各项政策和资金,大力发展村两委领导下的村集体经济,全力建设产业群产业带,打造龙头产业,从以往的单一性产业向立体式产业发展,从个体向园区式发展,逐步实现农民变股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逐步实现土地流转,使村集体具备自我造血功能,让村集体有积累,群众有收入。目前,远口镇正积极打造新市产业园区、紫园蛋鸡养殖场、新市玉杰蛋鸡养殖场、葡萄园种植基地、磨山勇和久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远洞杭天生态养殖场等。
群众自治,“村长”变“会长”。远口镇、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村两委,认真探索,大胆尝试,建立了“项目资金循环利用”模式的管理组织,做到项目和资金不流失,将扶贫资金和项目作用发挥到最大值。由村两委领导,成立村级致富带头人协会,村主任任会长同时兼任出纳,村第一书记为秘书长,明确副会长三人,设常务副会长一人(均为会员选举产生),以村民自治方式对村级的扶持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该镇建立项目资金循环利用模式的村有1个,致富带头人协会共有会员34人,作为该镇“项目资金循环利用”模式的试点,目前运行良好,效果明显。
规范流程,“指定”变“竞标”。通过引进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结合当前远口镇大移民、大搬迁人人都有权力享受项目的实际,规范项目运行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扶贫政策“不打折扣”。将项目进行公示后,改变过去指定项目实施人为竞标模式,由加入协会的村民自愿报名竞标,国家投入部份项目资金予以扶持,流转土地及项目资金不足部份由承包者负责。由协会法定代表人、会长代表协会与项目承包者签订合同,约定国家投入的项目资金须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归还,若在规定期限内承包户未能按约履行承包合同中的各项目约定,视为承包者违约,协会将把项目收回重新发包,原签订合同自然解除;若履行完合同的各项约定,项目所有权和处置权归承包者所有。
循环利用,“单一”变“无限”。协会与项目承包经营者约定国家投入的项目资金须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归还,同时须交纳10%的资金占用费。既能防止不劳而获的思想,又能将项目扶持起来的产业做大做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归还的项目资金可用于扶持其他群众,一个扶贫项目可以无限循环帮扶利用。交纳的资金占用费60%作为协会的运作经费,40%用于村集体积累。在承包项目中属国家投入的资金未归还协会前,国家项目资金涉及的建筑物、流转的土地、植物、家禽、牲畜及与之相关设施,所有权及处置权归协会所有。目前,进入该模式的项目有投资35万元的有农家乐;投资112万元的精品水果采摘园120亩;投资34万元果蔬钢架连幢大棚1个960平方米,单体大棚9个;投资23万元的蛋鸡养殖场;投资29万元的肉牛养殖场。(吴光荣)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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