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5-03
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五周年。据泸州市交警部门统计介绍,5年来,泸州市共查处1600余起醉驾案例,不少醉驾司机为此付出了“罪与罚”的代价。
五年来,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从严治理,每月开展全市范围内集中酒驾整治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的次数不少于5次;各个交警大队每月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集中酒驾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建立起了保持了对酒驾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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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酒驾入刑”第一人
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醉酒入刑”正式施行。当晚11点半,泸州就有一名驾驶员梁某因酒驾被拘役。梁某成为泸州“酒驾入刑”第一人。
当晚,梁某为了应酬,先后在饭店和KTV喝了很多酒,酒后自己开车上路。由于喝了喝醉酒酒后意识模糊,梁某开车时与一名老大爷发生轻微擦挂,交警赶到现场处理。经检测,梁某的血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浓度302mg/100ml,属于严重超标。法院依法判处梁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二次酒驾惹大祸
心存侥幸,二次酒驾,竟导致公交车燃烧,现场1人死亡,4人受伤,肇事者陈某把自己送进监狱。
2014年4月4日早上5点53分左右,陈某驾驶一辆奥迪车行驶到江阳中路公交站时,与一辆三轮车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摩托车与公交车的尾部发生碰撞。三轮摩托车侧翻后油箱漏出油点,油料加上由于车体侧翻与跟地面发生摩擦就把汽油引燃了,最后公交车和三轮摩托车均发生燃烧,致使现场1人死亡、4人受伤。经检测,陈某最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浓度268.2 mg/100ml,属严重超标了,属于严重超标。
据调查,这位肇事者陈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早在2012年5月14日,陈某就也曾因为酒驾被警察逮到,并被罚款1000元,扣留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岂知陈某他毫不悔改,心存侥幸,一错再错,二次酒驾,造成严重事故剥夺了无辜者的生命,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给别人和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很大伤害。(刘晓燕)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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