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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安监执法大队引入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03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廉政勤政,树立良好安监形象,今年以来,叙永县安监执法大队建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明确回访范围。行政执法回访对象是行政处罚相对人,要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事项回访率不低于50%。

  规范回访程序。行政执法回访由大队长负责实施,回访方式分信函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座谈回访等形式,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进行回访。回访时填写《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记录表》,注明回访时间、人员、对象、反映问题及处理结果等,并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署意见。

  细化回访内容。回访内容将日常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包含在内:行政处罚决定有无不当;行政强制措施有无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是否侵犯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有无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管理相对人介绍业务等行为;有无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否存在向行政管理相对人索要财物或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当事人被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切实纠正等。

  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回访调查情况,按照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不按照程序办案、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禁令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纠正。

  截至目前,叙永县安监执法大队已对5家被处罚企业进行了回访,对行政处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赵学龙)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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