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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太伏镇:“234”工作法党建引领夯基固本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10-26

  泸县太伏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234”工作法,通过基层党组织带头,引导全民参与,共同筑牢发展平安基础,凝聚发展强大合力。

  (1)抓实“两类教育”,引导全民参与。着力抓好党建教育、法治教育“两类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教育活动,组建“基层社会治理”政策文艺宣传队,以“坝坝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宣讲、法治宣讲等内容,引导群众“爱家乡、感党恩、跟党走”,在学校创新开展“订单式”普法,开展学生“模拟法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2)建立“三项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太伏镇党委创新联动联调、分析研判、群防群治“三项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凝聚治理合力。组建镇级综治中心,整合综治办、群工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功能。依托村级阵地,建立村级综治中心,形成镇村“联动协调、快速处理”的格局;建立完善“联席会议”、“风险评估”等分析研判制度,由镇党委书记牵头,定期分析、研判、部署综治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构建以“网格员+村辅警+‘红袖标’队伍”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格局,完善立体化防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联防的“多元共治”格局。

  (3)突出“四联治理”,构筑平安环境。太伏镇党委常态化抓实社会治安联防、场镇秩序联治、矛盾纠纷联调、安全联管“四联治理”,常态化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红袖标”(党员+群众)治安巡逻等联防工作,常态化开展由镇安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五联动”执法,整合公安、工商、食药等部门力量,开展流动摊贩归市、车辆“三超”等秩序联治;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法律顾问+红白理事会”的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快调快处,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李昌浩)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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