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4-27

在建的张坝防洪工程
违规工程破坏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遭到国家环保部等通报后,该如何采取措施补救?日前,泸州市江阳区政府向本报通报:该区被通报的张坝防洪工程,正在采取积极措施,对自然保护区内珍稀鱼类资源进行投放,并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保护长江上游珍稀鱼类资源。这是在国家环保部、农业部联合通报泸州市3起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工程后,第一家向媒体通报补救措施情况的业主单位。
3起违规工程
建在国家级保护区内
4月13日,农业部、环保部联合发出通报,对泸州市3起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规工程进行通报。
两部通报称,泸州市江阳区张坝防洪护岸工程、纳溪区麻柳沱防洪护岸工程和长江泸州航道局泸州综合码头工程,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程的修建和运营,对保护区和保护对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立即补救
投放十余种共46万尾鱼苗
江阳区张坝防洪工程指挥部负责人说,江阳区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补救方案,上报农业部批准后实施。
为了保护工程影响河段中鱼类地方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江阳区政府在工程影响范围内,已投放胭脂鱼、厚颌鲂、白甲、青波、中华倒刺鲅、团头鲂、鲶鱼、翘壳等十余种保护区特有鱼类苗种约46.5万尾,投入各级资金近200万元,对保护区内鱼类资源进行补偿。(完)刘雅昀 记者陈章采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