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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网友举报垃圾渗漏污水影响人畜饮水卫生获答复

川南在线2010—2019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1-05-09

    近日,一名四川网友向宜宾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问题。网友反映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已三年,但横江镇的垃圾长期倒入大关河里,“关河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垃圾倒入河里直接影响下游人畜饮水”。网友希望有关部门立即制止此行为。 5月6日,横江镇人民政府发来公开回复,表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在回复中表示,该镇垃圾临时处理点确系临近关河,垃圾渗漏污水确有可能对关河水造成轻微的影响。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此事,已多次进行垃圾规范填埋点的选址工作,目前已初步选定新址。

    由于垃圾规范填埋点选址要求严格,规范化建设要求高,新的垃圾规范填埋点正在启动和建设施工中,近期有望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将彻底解决垃圾规范处理的问题。>>『详细』

    宜宾网友举报垃圾渗漏污水影响人畜饮水卫生获答复(图1)事件具体情况:

  【网民留言】
    我是宜宾市宜宾县横江镇的环卫队长,给刘书记反应我镇的垃圾处理情况,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已三年了,但横江镇的垃圾长期倒入大关河里,关河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垃圾倒入河里直接影响下游人畜饮水,我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垃圾不能朝河里倒,不久就把我给政府签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了,横江政府这样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吗?我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立即制止横江镇政府垃圾不倒入河里。
  回复意见如下:
  人民网网友:
    关于你在人民网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曾勇留言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衷心感谢人民网网友对我镇城乡环境治理和环保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镇将认真对待,不断改进工作。
    二、解除我镇环卫队长与镇政府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因是:我镇环卫队长严重违反镇政府关于环卫工作垃圾清运作业的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具体为环卫队长本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垃圾清运作业,并发生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与其反映不能向关河内倒垃圾无关。
    三、我镇的垃圾临时处理点确系临近关河,垃圾渗漏污水确有可能对关河水造成轻微的影响。镇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此事,已多次进行垃圾规范填埋点的选址工作,目前已初步选定新址。
    四、由于垃圾规范填埋点选址要求严格,规范化建设要求高,新的垃圾规范填埋点正在启动和建设施工中,近期有望正式投入使用。届时将彻底解决垃圾规范处理的问题。
    特此回复
    宜宾县横江镇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9日 (完)韩月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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