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09-07

2011年4月8日,天津街新一城商城老板刘辉以商家未交房租为由,将商家告上了法庭。当时受理的市中区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判定商家败诉,并于7月11日下发通告,令商家公摊、补交房租。
2011年7月6日,商家则以刘辉未退还入场费及保证金为由,将其告上了市中区人民法院凌家法庭,将与9月9日开庭。
9月5日,新一城商城老板刘辉“怒砸”其中两间商铺。而追溯事件原因,源于:经济纠纷!
9月5日下午3点25分,当记者赶到市中区天津街新一城商城时,只见有两家店面的玻璃门被砸得粉碎,碎玻璃堆了满地,而所有的商家都聚集在一起,见不到一个顾客。
“2点30分左右,老板刘辉砸的,拦都不敢去拦,现在那两名商家和刘辉都到城东派出所去了!”其中一名商家钟铭谦说。
据了解,刘辉是新一城商城的老板,那么,他为何又会连续砸坏两户商家的玻璃门呢?
商家:
经济纠纷由来已久
限时搬迁难以接受
在现场,记者看到了8月23日、8月29日及9月5日的三张通告,其中23日的通告是刘辉贴出的,主要内容是告知商家营业执照已吊销,并要求在8月31日前所有商品及人员撤出商场的通告;8月29日及9月5日的是新东家美君时尚告知商家必须在9月5日17点以前撤出所有货物的通告。
东家换了,原来的新一城换成了美君时尚,而新一城总共48家商家的合同期约的确也是到今年8月31日,按理说应当根据双方规定撤出商城,可令人不解的是,商家并不愿意撤柜。而这其中的原因却只有四个字:经济纠纷!
“去年9月1日签订合同的时候,刘辉向我们每个人收了15000元的入场费和5000元的保证金,现在老板换了,刘辉又不退我们的入场费,连保证金也没有退,我们现在撤出去了,咋个要回我们的钱?还有,我们装修店面花了那么多钱,新老板又说只要一个空店子,那我们装修的钱不是白花了啊?”商家余双说。
据商家介绍,新一城于去年9月1日正式开业,在签订合同时刘辉收取了每户商家入场费及保证金共计20000元整,但合同上只是注明了5000元保证金退还,而15000元的入场费是否退还则没有任何的书面证明。
除了入场费的退还问题,导致商家不愿撤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在去年签订合同时,店铺租金按每平方米计算,根据地理位置不同,为140~160元不等,并在此基础上打6.8折。而现在新东家美君时尚虽说租金降了一些,为110~120元不等,但折扣却为7折,并且每年要交6000元的综合管理费。就是这个综合管理费,让所有商家都觉得难以接受。
先后被砸的两家店铺分别是“黑狼骑士”和“野狼”,商家梁宇的“黑狼骑士”店铺是第一个被砸的。“刘辉砸的时候我也在,但是不敢上去拦。我这个店面装修就花了2万多元,砸开门后他还把我店里的货拖到大街上去了,货物也值2万多元,从去年到现在,我一共投了8万多元进去。现在说砸就砸,喊搬迁就搬迁,那我的钱都打水漂了啊!”
而第二家被砸的店铺商家胡燕更气愤,她这个店是去年在北京签的加盟店,光加盟费就花了4万元,总投资达12万元。“不是110来了,他还要继续砸。我们都是无业人员,弱势群体,惹不起他们这些大老板。他还说叫我们小心点,说还要继续砸!我们为了生活,做点小生意,哪晓得遇到这种事情,还让不让人活了哦!”
其他商家也都有这方面的担心,要是晚上没人,老板再砸商家的店怎么办?那么多货物怎么办?要是老板把店砸了,把货物搬起跑了,他们又能到哪里去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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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
他们拖了我几十万房租
我都被拖垮了
下午4点40分左右,老板刘辉终于从城东派出所回到了新一城,记者注意到,此时据他与新东家美君时尚签订的转让合同,即9月5日17时以前清场,已经只有20分钟。
“他们就是想拖死我!”这是刘辉在接受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显得颇为激动。
据刘辉介绍,新一城商城每个月租金为4万元,一年下来就是50余万元,在商家拒绝交租后,他都是借钱在交,每个月光还利息都要1万多元。从去年到现在,他总共欠下了100多万元的债。
“从去年12月开始,将近30户商家就没有交房租了,一直到现在,他们拖欠我的房租有50~60万元。去年他们刚进场的时候,我就给他们打6.8折,其实折扣打到这个份上我都是在亏了。我开始还免了他们的装修费,而且每户都送了1000元的红包。结果他们还欠我房租,你说我该咋个办嘛!”
为什么商家不愿意交租?刘辉的说法是:随着商家经营压力增大,他们就要求更高的折扣,但显而易见的,刘辉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不可能答应。双方达不成一致,于是便有了商家拖欠他房租的结果。
对于一进场时收取的15000元入场费,在之前采访一些商家时,有人说达成口头协议,说是会退还给商家。但在采访刘辉时,他却又是另一种说法。
“当时确实收了15000元入场费,也给他们开了收据,但没有书面证明会退还给他们,而且我给他们口头上说了这个钱是不会退的。”刘辉解释,“这个入场费就是一种游戏潜规则,现在随便哪个地方商家入驻都要交的,15000元其实算便宜的了。而且这个钱,我全部都投在广告宣传上去了,像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广告和一些商业演出,还不是用于帮他们宣传!”
除了房租,刘辉还提到,有一部分商家甚至连每个月的电费都拖欠着,也是他垫上的。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刘辉才气急砸房的吗?“我也是被逼上绝路了,一气之下,才去砸了他们的店,行为虽然是不对,但是我也没办法,很无奈,不过我也说了,损失我会赔。”
对于商家不能接受的另外一个问题,即新东家美君时尚即将收取的每年6000元的综合管理费,刘辉觉得其实是可以接受的。“所谓的综合管理费,包括了税收、保安、保洁,维修等除水电外的费用,算下来也就一个月500,这已经很便宜了。尤其是税收,要喊他们自己去交税的话,一个月都不止这点钱!”
采访完刘辉,时间已是下午5点30分,已经超过他与新东家美君时尚的合同期限。“根据合同,他们先给了我18万元的保证金,但我在5点以前没有清场,所以我现在要赔双倍给他们,也就是说,我自己已经倒贴了18万元了!”刘辉一脸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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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调解未果
希望双方冷静走司法程序
下午5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天津街的城东派出所,当时负责调解的谢佑良介绍了情况。
“2点40分我们接到的报警,民警邓运忠、王军、陆海丰就去现场,并带回了当事人。我们根据调解原则进行调解,但是调解要写申请书,并且需要双方自愿并签字。但商家方口头同意了却并没有填写申请书,而刘辉当时怕超过5点要违约,干脆写下了‘不同意调解’!”记者在现场也拍到了刘辉的笔录。
对于此类纠纷,警方也无能为力,谢佑良只提出了三点:一是保持冷静,二是不能采取过激行为,三是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有商家告诉记者,刘辉说过一些威胁他们的话,而刘辉则说有商家同样威胁过他。各执一词,难以确认。刘辉并请求警方派人送他回新一城,最后谢佑良将其送回。
官司之路:
互相上诉
各有各的理
商家与刘辉之间的经济纠纷,从去年12月几乎就没有断过,为此双方也对簿公堂了几次。
2011年4月8日,刘辉以商家未交房租为由,将商家告上了法庭。当时受理的市中区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判定商家败诉,并于7月11日下发通告,令商家公摊、补交房租。
而也在同一个月,即2011年7月6日,商家则以刘辉未退还入场费及保证金为由,将其告上了市中区人民法院凌家法庭,将与9月9日开庭。
双方都将其告上了法庭,那么,这场由经济纠纷而导致的“砸房门”事件将会怎样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手记 :
刘辉怒砸两家店铺玻璃门,说到底其实是双方积怨的一个爆发。在此事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不管谁对谁错,刘辉也不应该动手砸门。记者在此希望,以后再有诸如此类的情况,都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刘辉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商家也可以平心静气地与之进行协商。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完)熊杰 张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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