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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车管所代收路桥费?车主们误会了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9-30

泸州:车管所代收路桥费?车主们误会了(图1)

市民在便民窗口缴费

    ●车主王先生认为车管所方面代收路桥费并对其进行把关,即不缴路桥费就不发牌照和行驶证的做法不合理

    ●泸州市交通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张旭出面解释,在车管所的沱江二桥车费征收窗口,是由泸州市交通局收费管理处设立的,与车管所无关

    近日,买了新车一个月的王先生在泸州市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他听朋友说要想领取车辆牌照和行驶证,必须缴纳沱江二桥路桥费。

    王先生缴了牌照费、行驶证工本费与沱江二桥路桥费等全部费用,但他仍心有不甘,认为车管所方面代收路桥费并对其进行把关,即不缴路桥费就不发牌照和行驶证的做法不合理。

    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文件。该文件转发了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宝鸡交警支队车管所为“车辆路桥费”代收把关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中要求机动车辆检测站立即停止为车辆路桥费把关收费,关闭在车管部门和各车辆检测站的路桥费等收费窗口。

    澄清:路桥费并非车管所代收

    前日上午,记者在泸州车管所看到,在车管所大厅以及大厅外的平房处,均设有名为“沱江二桥年费征收窗口”的点。

    据车管所档案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新车上户时,车主只要缴纳了牌照费与行驶证工本费总计125元,便可凭收据领取车牌与行驶证。

    泸州市交通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张旭出面解释,在车管所的沱江二桥车费征收窗口,是由泸州市交通局收

    费管理处设立的,与车管所无关。张旭提供了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对沱江二桥年票征收的审批文件,以证明收取该费用的合理性。文件中明确写道:已收费立项在建的绕城环线30.7公里一级公路(绕城公路与泰安长江大桥),与沱江二桥归并于一个项目,车辆通行费采取“年票加次票”方式收取。

    “路桥费是由交通部门在负责收取。”张旭强调说。

    说法:设路桥费收费点只为便民

    张旭告诉记者,交通局收费管理处在车管所设立征收点,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减少来回奔波的成本。据了解,像这样的便民服务点,在各县区车管所均有设立,还进驻了部分4S店,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汽车相关手续。

    但是,既然路桥费征收合理,就必定有对其把关的机构。据了解,大多数车主能自觉缴纳这笔费用,而交通局方面也在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同时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并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理顺车主办理手续的程序。(完)逯望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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