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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过马路,你做到了吗?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2-10-22

  “不看信号灯,一些人聚在一起就可以过马路。”近来,“中国式过马路”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内江市行人过马路的情况如何?笔者进行了走访——

安全过马路,你做到了吗?(图1)

红灯亮起时依然大摇大摆过马路

  现象一:

  行人闯红灯、走车行道现象时有发生

  10月16日,笔者在市中区双洞路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拉着同伴,横穿车行道过马路,而人行道就在附近10多米远的地方;邱家嘴人行天桥附近,有的市民不走人行天桥,也不走斑马线,而是直接翻越马路中间的栏杆,在车流中穿过马路。

  内江市部分人行道设置了红绿灯,多数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但部分行人对红绿灯“视而不见”,红灯亮起时依然大摇大摆就过马路。

  17日下午5点过,笔者在市中区玉溪路一处人行道旁观察发现,5分钟内,有10多名行人无视交通指示灯,在红灯时过马路。

  家住市中区民族路的刘先生坦言,他过马路大多数时候遵守交通规则,但也闯过红灯。“有时确实赶时间,就会违规过马路,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车子都会让我,不会朝我撞过来。”

  现象二:

  部分行人过马路玩手机、听音乐

  10月17日,笔者在市中区玉溪路一处人行道看到,两名男青年过马路时带着耳机,埋头专心玩手机,根本没有看马路上的状况。

  “有的年轻人太依赖手机,走路都在看。”家住市中区人民路的李清告诉笔者,她的不少朋友长期耳朵不离耳机,手指不离手机,过马路也是如此。她说,前不久,她的一个朋友在公园街过马路时,就因为专注于听音乐、玩手机,差点被一辆汽车撞上。

  笔者调查发现,走路玩手机、听音乐的大多数是青少年。

  交警部门:

  对行人违规情况,劝导多处罚少

  内江市交警支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上下班高峰期,交警部门会安排交通安全劝导员,在部分路口引导市民安全过马路。而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交警通常采取劝导或警告方式,处罚较少。“市民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安全隐患。安全文明过马路,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该工作人员说,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句交通安全宣传语不仅用于警示驾驶人,也用于警示行人。安全问题无小事,希望每个市民都能从自身做起,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若行人跨越、骑坐道路隔离设施,处五十元罚款。(完)杨彩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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