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5-08-05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省威远县人李某佳6月份遭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庆等3人(便装)枪击。昨天,记者了解到,李某佳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而威远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李某佳为在逃嫌疑人,当时曾鸣枪示警。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
当事人要求公布视频
“6月24日下午5点多,我在威远县人社局附近遭到3名男子枪击。”昨天上午10点多,还在医院治疗的李某佳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从律师所办完事准备驾越野车离开,刚上车就有人向车里开枪。李某佳说,他中了两枪,随后开车逃离。他说,开枪男子没有穿警服,也没有表明警察身份。
“他们开枪前并没有鸣枪示警。”李某佳称,在这之前他并未听到枪声。“上车和开枪时间间隔特别短,我如果说法有误,警方可以公布视频。”
警方称抓捕时鸣枪示警
昨天中午,四川威远公安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6月24日17时30分许,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庆等3人在县人社局附近着便衣设伏抓捕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的在逃嫌疑人李某佳。李某庆等3人迅速上前包围车辆,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命令其“不准动,下车”,李某佳发现自己被抓捕民警围堵在车内,拒不服从民警的命令,强行急倒车,欲调头驾车逃离。李某庆等在跟随车辆反复拍打玻璃责令其停车无效后,随即朝天鸣枪示警。
李某佳依然无视警告,继续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李某庆朝逃离的车辆开枪射击,李某佳仍然没有停止驾车逃跑的行为,李某庆再次开枪。最终,李某佳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追击未果。
事发当晚,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将按照检察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对民警使用枪支问题进行处理。
去年曾因要钱引发冲突
针对警方这一说法,李某佳表示,自己并不是在逃嫌疑人。他介绍道,去年4、5月份曾因朋友欠钱未还前去讨要,与对方发生冲突,城南派出所民警出警。“朋友受伤后,我垫付了医药费达成谅解,今年2月份他还写了一份‘谅解书’交给民警。”李某佳称,因两人是私了,做完笔录后,他就走了。
“我并不是在逃嫌疑人。”李某佳称,两人私了后,他天天在街上转悠,但是警方并没有逮捕自己。“警方既然想抓捕我,为什么不穿着警服来我家逮捕我呢?”李某佳质疑道,“就算他们要逮捕我,为什么等我上车后朝车内射击?更没有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证件?”李某佳还表示,从去年发生这件事至今,自己并没有犯过别的事。
针对李某佳的说法,记者联系上负责处理此事的威远县公安局副局长倪俊,他说:“这个事情我不清楚。”负责处理此事的威远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一位姓陈的副局长称,目前案件正在侦破调查中,出于保密原则,不方便透露具体情节。
随后记者致电城南派出所值班室,工作人员说:“李所长今天不在,你明天再找他吧。”当记者问询李是否在正常上班时,这名工作人员称,“他在正常上班,昨天也来了。今天是有事出去了,你明天再打。”(记者 马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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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威远公安局回应李小佳遭枪击:他是警方追捕的嫌犯

威远公安官方微博发文回应此事。 图据微博
四川在线消息 长江日报8月3日刊发《男子称不知为何遭便衣枪击 警方:嗯》一文后,引起广泛关注。8月4日中午12点34分,四川威远公安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伤者李小佳是警方追捕的嫌犯。
威远公安微博全文如下:

图据威远公安微博
8月4日,威远公安微博信息发布6月24日17时30分许,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李加庆等3人在县人社局附近着便衣设伏抓捕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的在逃嫌疑人李小佳时,李小佳驾车逃逸。李加庆等3人迅速上前包围车辆,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命令其“不准动,下车”,犯罪嫌疑人李小佳发现自己被抓捕民警围堵在车内,拒不服从民警的命令,强行急倒车,欲掉头驾车逃离。李加庆等在跟随车辆反复拍打玻璃责令其停车无效后,随即朝天鸣枪示警。犯罪嫌疑人李小佳依然无视警告,继续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李加庆朝逃离的车辆开枪射击,犯罪嫌疑人李小佳仍然没有停止驾车逃跑的行为,李加庆再次开枪。最终,犯罪嫌疑人李小佳驾车逃离现场,民警追击未果。
随后,威远县公安局组织人员设卡布控,查找犯罪嫌疑人李小佳下落。
当日18时许,威远县人民医院报警称接诊一疑似受枪伤的病人。经民警现场确认,枪伤病人正是犯罪嫌疑人李小佳。
事件发生后,威远县公安局立即请求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李小佳全力救治,同时主动将事件基本情况向威远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通报。
当晚,威远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将按照检察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依法依规对民警使用枪支问题进行处理。 (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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