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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维权!省检察院为纳溪妇女送“法律武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07

学会维权!省检察院为纳溪妇女送“法律武器”(图1)

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3月6日,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四川省检察院联合泸州市检察院和纳溪区检察院,在纳溪区大渡口镇平桥村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旨在让广大农村妇女在面对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做“沉默的羔羊”。

学会维权!省检察院为纳溪妇女送“法律武器”(图2)

举行普法讲座

  在当天的活动现场,检察官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表演反家暴小品、举办《拿起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的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广大妇女宣传了有关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法,就妇女群众关心的男女平等、关爱女孩成长、反对家庭暴力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学会维权!省检察院为纳溪妇女送“法律武器”(图3)

发放资料

  据四川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晓蓉介绍,在《妇女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省检察院利用“三八妇女权益保护宣传周”,在全省选取纳溪、汉源、中江等五个点进行集中宣传,旨在减少和杜绝“曾经是家暴的受害人,因为不堪家暴,结果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这种“恶逆变”案件发生,引导和帮助广大基层妇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并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从而促进两性平等,营造和谐家庭和社会环境。(周超文 向家琴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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