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11


刘某某指认所驾驶的无牌货车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交警大队以错时错位的勤务方式开展“查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专项行动,在城郊结合部查获一名刘姓“假司机”。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刘某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已超过检验期限,车辆也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调查发现,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货车车牌为贵CA5**9,已于2017年4月1日脱保、脱审,该车挂靠于贵州省某县一家物流公司,实际车主已外出务工,车辆委托其朋友古某代为管理。

被拆卸的原车号牌
古某于今年3月中旬征得实际车主同意后,刘某某以一辆合法的桑塔纳轿车加3000元的条件,与古某换得贵CA5**9货车。古某告知刘某某该车检验期和保险即将到期,要求刘某某抓紧审车、续保。然而,刘某某却将车牌卸下,做起了“假司机”,准备在建筑工地上跑“黑车”。

刘某某被依法拘留五日
最终,刘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交强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754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民警将贵CA5**9货车脱审、脱保的交通违法信息书面抄告该车挂靠公司和车籍地交警部门。
一时失足千古恨。刘某某所犯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在警醒自己,也是在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任性成为马路上的“隐形杀手”。(姜怡 孙芸锋)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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