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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严打环境违法犯罪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23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实施,作出了“按日连续处罚”“上不封顶”等许多新规定,成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为维护新《环保法》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加大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内江市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向污染宣战。

内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严打环境违法犯罪(图1)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交流会

  制定工作规程,明确部门工作职责。2016年12月8日,出台了新修订的《内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主体相互协作、配合及监督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强化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对案件移送、案件受理、刑事立案监督等环节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职责。

内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严打环境违法犯罪(图2)

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交流会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提升案件审理水平。2017年5月25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由刑庭、行政庭分别指定1至2名业务能力较强的入额法官与民庭承办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应领域案件。主要负责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资源保护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环境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旅游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涉及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目前,市法院已将今年新受理的6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作为“三合一”审判模式的开局之作,力争实现良好的审判效果,形成工作经验。

内江: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严打环境违法犯罪(图3)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授牌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案件介入支持制度、案件备案机制等制度,实现了互通情况,密切协作。6月13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交流会。市环保局介绍我市环境执法的现状、工作重点和难点,并就如何深化环保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与检察院和公安进行交流。市检察院建议环保部门在查处涉嫌移送拘留或者涉嫌刑事犯罪的环境违法案件时要树立证据的保全意识,及时采取证据补救措施,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补充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将此类案件推送至检察院。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八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恶意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瞒报漏报和数据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法律惩治。同时,内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峰率市人大调研组到内江市环保局,就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大力推进环保流域的地方立法。截至6月15日,全市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9起,罚款金额389.17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查封扣押3件,移送行政拘留1起1人。(内江市环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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