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21
本网从水利部官网获悉,自2013年水利部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按照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目前,41个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通过了水利部或试点所在地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其中,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榜上有名。

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
天津市武清区
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
吉林省吉林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鹤岗市
上海市青浦区
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扬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
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
湖北省鄂州市、咸宁市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永川区
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普洱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泸州在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有什么成果吧!
2013年4月,泸州市政府和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向水利部提交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的申请报告。同年7月,泸州市被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试点以来,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市长加7个区县长为主体的1+7推进责任机制,形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强大合力;建立了市委常委联系区县督导责任机制,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向部省争取一点、财政安排一点、金融支持一点、社会资本投入一点等多元投入机制,有效保障了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一系列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机制创新、多元化筹资机制以及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有效地引导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泸县得胜镇顺河堤防工程
试点期间,泸州市围绕“山清水秀、人水和谐、景态自然、醉美泸州”的总体目标,积极打造“一主四副,蓝廊绿网,点线结合,水城共融”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格局。目前,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水资源配置、防洪与供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文化和水景观提升等六大体系已建立健全,相关规划和制度机制已编制或建立,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的107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11项示范工程全面完成;试点期内累计完成投资104.8亿元,完成投资计划的137.41%。
试点建设成果:

建成纳溪区黄桷坝水利枢纽工程
泸州市通过这几年试点建设,全力推进河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推动社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提升人民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通过污染治理、河流的综合整治、水景观建设等措施,推动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使人居环境更加舒适,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更加和谐,实现了人与环境、人与水的互利互生、和谐相处,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直接或间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完)
编辑:马骁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