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5-16
5月15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的电话举报,称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徐某某现正位于佳德七中附近的某面馆内。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召集值班小组人员迅速到达线索地点,成功将被执行人徐某某带回法院。

在执行过程中,徐某某对案件事实不予否认,但拒不认可自己为本案义务承担主体。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后,徐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人员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采取拘留措施。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徐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立即履行了本案的全部法定义务。
为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应急处置能力,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江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置夜间和节假日出现的紧急执行事务。2018年1月1日至今,执行指挥中心已接警31次,出警31次,拘留22人,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标的金额22.5万元,大大增强了法院执行威慑,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刘青莲)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