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为市民讲解公积金提取流程(资料图)
6月19日,记者从内江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收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两项证明材料。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部门(单位、企业)精简取消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等三个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19号)要求,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要求取消了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入证明材料、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材料的收取。
据悉,取消收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两项证明材料是“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方便了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高了办事效率,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记者 邓婉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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