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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前夕  泸州一毒贩被执行死刑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26

国际禁毒日前夕  泸州一毒贩被执行死刑(图1)

发布会现场

  时值第32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6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去年6月以来泸州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和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国际禁毒日前夕  泸州一毒贩被执行死刑(图2)

发布会现场

  一、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一年来,泸州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289 件33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2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1人,十五年有期徒刑21人,无期徒刑以上8人,重刑适用率达到33.13%,是所有犯罪类型中最高的,体现了泸州两级法院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从毒品犯罪案件类型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165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61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43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20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与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占据最大比重,分别占57%和21.12%。

  在涉毒犯罪人数中,累犯和毒品再犯67人,占比20.2%。

  长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泸州中院一审审理的王国秀、万科、冯宇贩卖、运输毒品达8公斤多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主犯王国秀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于今年6月24日被依法执行死刑,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表明了泸州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期望社会各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毒品综合治理,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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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当前毒品犯罪的特点、形势

  从当前工作实际情况看,泸州市毒品犯罪在现阶段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仍然高位运行。从案件数量上看,泸州市毒品犯罪仍然高居所有犯罪类型之首,达到12.9%,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达165件,占所有毒品犯罪案件的57.1%,其中以贩养吸现象严重,说明受毒品暴利驱使,贩卖毒品屡禁不止,惩治毒品犯罪、禁毒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

  二是大宗毒品犯罪无明显变化。从去年6月至今年5月底,泸州法院判处十五年以上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7件,与去年基本持平。一年来分别受理18公斤、37公斤的重大贩毒案件各一件。说明还需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力争让毒枭和职业毒贩无处遁形。

  三是毒品犯罪交易方式、藏运手段越发隐蔽和多元化。贩卖运输毒品案中,犯罪分子利用委托物流、通过单线联系、多人转手、将毒品藏匿于非本人控制的区域等方式来贩运毒品,以此来逃避打击。随着社会信息的共享,毒品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也随之增强,其越发隐蔽和多元化的交易方式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难度。

  四是毒品犯罪呈扩散趋势。由于历史和地理位置原因,泸州历史上一直是云南进入四川的主要毒品运输通道,毒品犯罪原来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和叙永县,江阳区一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就达74件77人,占25.6%;叙永县为56件61人,占19.4%。古蔺、泸县毒品犯罪数量上升趋势明显,近三年来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古蔺县法院平均每年上升了7.5%,泸县法院平均每年上升了 47.35 %,说明泸州市毒情蔓延呈现出扩散的态势。

  五是毒品次生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当前泸州市吸毒人员众多,其中以无业人员为主。为筹措毒资,吸毒人员走上卖淫、盗抢骗的违法犯罪道路。从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底,泸州两级法院一审共审结毒品次生犯罪案件19件20人,以盗窃案为主。说明毒品问题衍生的犯罪已经不容忽视。

  六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上升。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因法律意识淡薄和受教育程度有限,对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缺乏认识,认为罂粟可以食用或药用,私自种植大量罂粟。从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底,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20件,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9件。说明禁毒宣传工作应当加强,特别是针对部分偏远农村地区的禁毒宣传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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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提问

  三、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刑罚惩治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

  针对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泸州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对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于罪行严重、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一年来,两级法院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涉毒罪犯110人,重刑率达到33.13%;

  二是加大经济制裁。注重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依法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从经济上剥夺毒品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

  三是严格非监禁刑适用。规范和严格限制毒品犯罪的分子的非监禁刑的适用,毒品再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四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罪行较轻,被动参与毒品犯罪,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达到对毒品犯罪分子分化瓦解的效果。五是着力惩治毒品次生犯罪。严厉打击因吸毒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恶性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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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四、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加大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力度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

  为此,泸州市两级法院在积极开展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法院禁毒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是集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时机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泸州市法院已连续三年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新媒体、平面媒体等宣传工具综合报道,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审判工作以及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今年6·26日前泸州市法院集中审理、宣判一批涉毒案件,形成打击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的强大声势;

  二是深入开展庭审进校园。泸州市两级法院通过深入西南医科大学、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等大专院校以及中小学公开审理一批涉毒案件并进行禁毒宣传,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禁毒意识和拒绝毒品的防控能力;

  三是形成持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巡回审判、庭审直播、公开宣判、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基层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加大与社会公众互动力度,切实提高社会群体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四是积极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毒品犯罪审判活动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

  禁毒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加强禁毒工作,深入治理毒品问题,对深入推进平安泸州、法治泸州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泸州两级法院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做好毒品案件审判和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温华谯 摄影报道)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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