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7-03
6月17日凌晨,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一辆车牌号为川R的小车在泸县玉蟾大道城西加油站路段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相撞,小车和中央隔离护栏均不同程度受损。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民警对事故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的张某进行询问调查时,张某神色慌张,回答提问时避重就轻,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浓度为零毫克。民警调取查看该车事故前后行车轨迹及对车子沿途监控视频,发现了蹊跷。民警进一步询问张某,张某还是坚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但话语中有些胆怯。随后,民警将车主孔某传唤到交警大队询问了解情况。

民警向张某和孔某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顶包”的利害关系且观看监控视频,在证据面前,张某与孔某终于吐露出真相:车是车主孔某开的,孔某酒后驾车撞上隔离带护栏致车子受损。孔某怕报警后被交警处罚且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因此想到让朋友张某开车到事故现场为自己“顶包”,不曾想被民警识破。
6月25日,孔某因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记12分;张某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殷宗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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