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20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好公共健康和消费安全,泸州市纳溪区采取五项监管措施强化畜产品全程监管。1.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整治力度,坚持逢场必查,严厉打击饲料兽药投入品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动。2.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区镇二级执法队伍的重要作用,重点对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户、城区畜产品市场的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3.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从源头抓起,加强“三品一标”建设和监管,维护品牌形象。4.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组建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健全区、镇二级监管机构,积极推行投入品经营备案制度和兽药GSP管理。5.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体系,配齐人员、物资,健全突发问题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完)纳溪区畜牧局 连武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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