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05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抓紧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及重点企业隐患的通知》要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调整工作部署,落实三项举措,不断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查处工作,大力排除重点人、车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严格责任落实,深入摸底排查。为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摸底管理工作,交警大队成立以分管副大队长任组长,车管所所长任副组长,车管所其余人员为成员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摸排小组,负责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摸底清查工作,梳理补录数据完善基础信息台账。
切实抓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警大队车管所自接到上级通知以后,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货运企业签订重点车辆管控责任书,全面落实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源头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盲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将整改的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推进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信息采集工作,交警大队车管所一方面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逾期未换、逾期未审、记满12分等行为的后果及处罚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引导驾驶人理解支持并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另一方面,通过大厅LED显示屏滚动释放温馨提示,提醒逾期未审验驾驶证及换证的驾驶人员及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并提醒广大驾驶员守法驾驶、安全驾驶,减少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屈冬梅 杜金华)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