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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农村中小学教育 驶入“快车道”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21

    近年来,宜宾市宜宾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较大成绩,学校布局不断优化,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2011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318所,比2006年减少89所。生均校园面积由2006年的生均16.8平方米增加到2011年的18.4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由2006年的5.3平方米2011年的6.0平方米。2011年为6.76亿元,比2006年增加4.2亿元,增长164.06%。

    据了解,宜宾县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按“高中保留现有格局,初中相对集中,小学就近入学,村小逐步撤并”的思路进行布局调整。原则上每个乡镇集中办好一所单设初中,逐步推进农村初中向乡镇所在地集中,扩大学生寄宿面。乡镇初中一般应达到18个班、班额56人,校均1000人以上的规模。九年一贯制的初中一般应有12个班的规模。浅丘地区农村小学每校在校生应达到300人以上,深丘学校每校在校生不少于150人,山区学校不少于90人。以片区学校为依托,建设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小学班级规模在3个班及以下的学校应规划逐年撤并;小学一年级平均班额人数不足24人的不再新招,未撤并前实行隔年招生,撤并后集中到乡镇或片区学校实行寄宿制就读,以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规模在12个班及以下的单设初中与所在地的小学合并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撤并生源不足的学校,与邻近的村 (包括跨乡镇的村)联合办学,选择较为集中的村新建或扩建学校。撤掉规模小、质量低、效益差、危房比例高的周边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调整后的有关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等教育资源可集中配置到片区以上学校或寄宿制学校;其校舍等固定资产主要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成人教育以及作为勤工俭学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确实闲置的校园校舍,应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中心学校统一处置,处置所得用于当地学校建设。对危房及时处理。对撤并学校的学生进行了合理安置,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防止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出现新的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宜宾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得到巩固提高,教育满意度测评连年位居全县各行业前列。寄宿生比2006年的20.60%增加3.24个百分点。15周岁完成率从2006年的99.4%提高到2011年的99.71%;初中阶段入学率均在100%以上,17周岁完成率从2006年的96.8%提高到2011年的97.9%。2011年,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42%,优秀率达到55.1%;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20%,优秀率达到41.61%。(完)曾刚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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