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21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策部署,泸州市江阳区认真做好2011-2012年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2011年目标已全面完成,共计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1341户,发放补贴资金1542.4万元,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坚持主体责任,搞好政策衔接。农村D级危房改造工程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是负责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二是坚持农民自愿,政策引导扶持。农村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各级配套适当补助经费,通过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三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实施。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并结合新农村成片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治理等工程,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新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先行安排能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或原宅基地建设的改造户;统筹协调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坚持量力而行,体现经济适用。从农村实际出发,防止大拆大建,确保改造工程的住房安全、经济、适用、节地、卫生。五是坚持三公原则,确保群众满意。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布审批结果、公示补助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建立一户一档,确保客观公正,让群众满意。六是坚持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D级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实行专账专款管理、封闭运行,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拨款时采取项目动工后拨付一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补助款的办法。八是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上门调查核实制度、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确保了项目阳光运行。(完)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何明楷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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