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22
5月23日召开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23名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提出建议60多条次。省发展和改革委经过认真梳理、研究,将其归纳为12条,再经过反复研究,最终采纳3条、适度采纳2条。在6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详解了建议采纳的情况和原因。
采纳:提高特殊群体免费电量
合表用户改造3年内完成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提高 “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基数。省发展和改革委采纳了该意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将“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基数从每月10度提高到15度。
为便于实际操作和电费结算,四川电网直供区城乡 “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实行“先征后返”方式,每半年清退一次,免费金额统一为每月每户7.84元,通过“低保户”、“五保户”在银行的专用账户发放。经批准已执行四川电网居民用电目录电价的地方电网,免费电量金额由各县级电网企业承担,统一执行标准为每月每户7.84元,执行方式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及民政部门确定。其余地方电网供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执行方式,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针对有听证代表建议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省发展和改革委采纳了该意见,表示将督促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快输配电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省发展和改革委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供便捷的电费和电价查询手段,方便广大居民用户及时了解国家电价政策和缴纳电费。省电力公司、省水电投资集团公司应加快合表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力争3年内改造完毕。
适度采纳:一档电量提至180度 设置谷段电价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第一档170度电量设置偏低,建议将第一档电量提高到180度至200度。最终方案部分适度采纳了该意见,将第一档电量提高至180度。
省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我省农村用电户约占四川电网一户一表用户的55%左右,这部分用户用电量较少,拉低了我省户均用电水平。考虑到我省城市家庭用电较多的情况,适当提高第一、二档电量更可兼顾城乡居民用电需求。第一档电量提高到180度后,约覆盖95%的用户。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设置季节电价应照顾降温和取暖需要。最终方案适度采纳了该意见。考虑到居民降温和取暖时间主要集中在夏季和冬季,且夜间用电偏多的情况,最终方案在阶梯电价中设置了谷段电价,对居民在23时到次日7时的用电实行低价。即夏季丰水期(6月至10月)同时段每度电价为0.175元,枯、平水期(11月至次年5月)同时段每度电价为0.2535元。
没有采纳:设四档电价不方便操作 以年为周期有五点困难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我省设置四档阶梯电价,保留现行第一档60度阶梯。最终方案未采纳该意见。上述负责人解释,该意见不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全国统一设置三档电量的精神,也给今后的阶梯电价管理带来难度。
最终方案也没有采纳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的建议,并给出五点理由:一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二是若结算时按照先使用第一档电量,再使用第二、三档电量办法实行,则用户在下半年的一段时间将会全部使用高价电;三是这样会对变动的租住户电费分摊带来困难;四是年底清算或年底一次性付款,会给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带来困难;五是我省现行的低谷时段优惠电价在不同季节存在较大差异,按年执行难以操作。
有听证会代表建议,第一档电价不变。最终方案没有采纳该意见。上述负责人解释,建议中的第一档电量包括现行的第一、二、三档电量和一部分四档电量,四个价格,不符合国家实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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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听证会代表认为,第二档电价提高每度0.10元过高,也有代表认为第二档电价过低。这些意见未获采纳,这是因为,拟调第二档电价(0.6224元)已低于现行同档电量电价(0.6324元),再调低会形成对高用电户过多优惠,不符合国家实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的原则。反之,拟调的第一、二档居民用电价格的价差,已在全国居于高位,不宜再提高。
对于没有采纳合表用户电价在电表改造完成前不做调整的建议,上述负责人解释,电表改造有其特殊性,除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外,还涉及中间管理者,单纯靠电价进行制约不能解决问题等。
暂不采纳:将积极探索多成员家庭用电问题
有听证会代表认为,居民阶梯电价设置应考虑一户多人口情况。最终方案暂没采纳该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表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指导意见》,居民用电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从实际看,确实存在多人口家庭用电多的情况。
上述负责人也表示,将探索有效办法,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算一算,你家电费怎么变?
居民阶梯电价新方案实施后,老百姓的电费将出现怎样变化?记者以枯、平水期2月份、三个用电量完全不同的家庭为例算账,从中可以看出新方案将带来的变化。
A、月用电量在60度左右家庭,其中低谷电量(枯、平水期)5度的家庭:
旧方案:每月电费=55×0.4724+5×0.2295=27.13元
新方案:每月电费=55×0.5224+5×0.2535=30元
结论:新方案执行后,每月电费增加支出2.87元。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有15度的免费电量,实际电费支出将是30元-7.84元=22.16元,减少近5元。
B、月用电量280度,其中低谷电量(枯、平水期)25度的家庭:
旧方案:每月电费=255×0.4724+25×0.2295+40×0.08+50×0.11+130×0.16=155.6995元;
新方案:每月电费=255×0.5224+25×0.2535+100×0.1=149.5495元。
结论:新方案比旧方案,每月电费支出减少6.15元。
C、月用电量400度,其中低谷电量(枯、平水期)40度的家庭:
旧方案:每月电费=360×0.4724 +40×0.2295 +40×0.08+50×0.11+250×0.16=227.944元;
新方案:每月电费=360×0.5224+40×0.2535+100×0.1+120×0.3=244.204元。
结论:新方案比旧方案,每月电费支出增加16.26元。
整体结论:实行新方案后,月用电量在130度以下或320度以上的家庭,电费将不同程度上涨,其中,130度以下的涨幅为几元钱,“五保户”、“低保户”家庭电费将下降。如果超过400度,涨幅将超过10元以上。与此对应,用电量在130度至320度之间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有所下降。(完)梁现瑞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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