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1-03-24
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合理调控城区货运车辆交通流量,杜绝城区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减少我市城区噪音和空气污染,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我市主要城区道路自4月5日起将实行新的货车限行管理办法。届时,除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外,微型货车、新型货车也禁止驶入城区。
货车禁止进入五星街、丹桂大街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付晓称,对货车入城的管理办法是多年前制定的,随着机动车的逐年增长,管理方法已不适应现在的形势。经过多方调研,制定出了此次全新的管理办法,将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纳入管理范围。
据悉,自4月5日起,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在大安区:广华路7:00——19:00;自流井区:光大街、新民街、自由路、中华路、竹棚子路、解放路、黄桷坪7:00——19:00;滨江路、交通路、檀木林街、同兴路7:00——20:00;汇兴路、汇东路东段7:00——20:00实行限行;城区核心区域自流井区五星街、汇东丹桂大街更是24小时禁行。另外,汇东路西段7:00——19:00此次也被纳入货车限行范围。
4月起,货车办理新通行证方可入城
新的现行办法实行后,被限行的4类货车可在4月5日起的每周二、四下午14时30分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城区通行证方可入城(原《入城证》作废)。
城区通行证分为A证:城区生鲜蔬菜、农副产品运输;B证:城区家政服务运输;C证:城市防灾、医疗、环卫、市政建设维护运输;D证:中、轻型货车城区工程建设运输;E证:城区水泥罐车商品混凝土运输;F证:往返城区驻(住)地微、轻型货车;G证:城区城市防灾、医疗、环卫、市政建设抢修、抢救运输。
A、B、C、D、F证在五星街、丹桂大街24小时禁止通行,其他城区限制通行区域在交通高峰期7:00—9:30;17:00—19:00禁止通行。持G证的车辆在城区发生紧急抢修、抢救运输时,持相关部门证明的时间内可进入城区限制通行区域的指定地点,否则一律禁止通行。(完)叶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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