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02
为帮助一审被判死刑的人员履行民事赔偿,泸县公证处走进看守所为死刑犯办理公证。
惊,死刑犯需要办公证
一女子来到泸县公证处,称其丈夫李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死刑,现羁押在泸县看守所。李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争取二审减刑,家人打算出售住房赔偿受害方,但因李某在泸县看守所羁押无法亲自办理出售房屋的相关事宜,李某之妻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
快,一天之内办理完毕
公证员仔细倾听了李某妻子的陈述后,立即与看守所联系,同时告知李妻让李某向羁押所在泸县看守所提出公证要求,又向一审法院的法官进行了公证实核,相关部门在得知李某及其家人卖房赎罪的真实意思后,批准了当事人的请求,当日下午,公证员来到泸县看守所会见室,严格按照办理公证的程序,为李某夫妻办理了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
泪,触动死刑人员悔过之心
当李某在委托书上签下自己的姓名时,声泪俱下连声称谢:“真想不到,政府还能为我们这种死刑犯人服务,我很后悔我所犯下的罪行,尚若有机会,我一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完)泸县司法局 黄晓容 吴晓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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