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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划通过国土资源评审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02

    日前,国土资源部组织专家组在北京对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进行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内容完整,资料齐全、详实,工矿废弃地复垦时序安排合理,制图规范,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2〕45号文件要求,同意通过评审。泸州市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对规范有序推进全省乃至全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泸州市工矿废弃地主要分布在泸州市古蔺县、叙永县、合江县、泸县四个县,总面积1450.25公顷。主要是指经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本次补充调查确定的有合法建设用地手续来源,权属清楚,无复垦义务人的工矿废弃地,现状有三种类型。一类是由于过去采煤、炼磺、采硫等被关停的企业、厂矿而形成的工矿废弃地。二类是道路改建和水利设施废弃等形成的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废弃地。三类是由学校搬迁、粮仓荒废等形成的废弃地。

    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对加快推进泸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耕地起到积极作用;对盘活闲置工矿废弃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起到重要作用。(完)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李晓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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