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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荣获四川省首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3-31

    近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表彰首批全省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古蔺县被确认为首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

    2006年以来,古蔺县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尤其是2008年以来,古蔺县以“创建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先进县”为目标,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着重在提高自治能力,促进工作发展上下功夫,全县286个村(社区)全面开展了群众自治工作,开展面达100%。

2008年、2009年经古蔺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检查验收,古蔺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社区)280个,达98.2%。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命名表彰了古蔺县古蔺镇等19个市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乡(镇),占总数的73%。

2010年,全县又组织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活动,现已评估验收了示范村49个,占总数的17.2%,每个乡(镇)至少每年创建一个示范村,力争2012年全县80%以上村(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

古蔺县通过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群众的人口计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遵守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成为绝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是群众的婚育观念明显转变,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成为绝大多数群众的共识,政策外多孩生育率一至居高不下的问题近年有较大改变。

三是人口计生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村级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设施明显改善,群众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热情高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有很大提升。

古蔺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全面推行,推动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完)苏海鹏 敖国胜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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