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4-1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近日出台“五条措施”,加强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
“五条措施”监管民办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区教育局与各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对照进行逐一考核,考核结果与年检挂钩;各民办教育机构按有关规范化要求,组建联合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完善机构设置,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各民办教育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完)杨元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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