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18
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和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法律援助。
一、健全服务网络
为构建好覆盖面广的“绿色通道”,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街道(景区)司法所建立的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绿色通道”向镇级延伸;在区妇联、区工会、区残联、民政局等部门开设专门法律援助窗口、设置法律援助联络员,对于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的援助申请,及时联络法律援助中心。同时,积极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形成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指导,以(乡)镇级法律援助站为基础,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网络格局。
二、完善服务制度
建立完善“热情接访、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热情服务 ”制度。实行窗口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来访群众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归。
三、简化服务程序
向特困家庭发送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公开服务承诺。把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特困户维权工作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其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补偿、交通事故索赔等法律援助事项的,简化申请程序,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为他们提供“三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服务,快速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尽快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规范服务管理
上墙公布了法律援助的受理程序、工作纪律等,完善法律援助各类工作台帐,实行电脑化管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援助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保证办案质量。
2011年1-4月,区法律援助处共解答群众咨询800多人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4宗,代写法律文书22份,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法律援助。(完)江阳区司法局 周东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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