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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电线出问题 维修费应该谁买单?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04-18

  近日,在内江市中区劳动村租房的邱先生遇到了烦心事,刚租来不久的一套两室一厅房子,线路出了故障,房东要求其承担维修费用。邱先生难以理解,自己不曾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出了问题,为何是自己的责任?

  一觉醒来,发现屋子没电了,邱先生以为是欠了费,赶紧到营业厅咨询,得知供电正常。猜测是线路出了问题,邱先生联系了房东,希望房东请人前来修理。

  房东告诉邱先生,他不在内江,让邱先生自己找电工过去看看。刚从外地来,对内江还不熟悉的邱先生四处打听,找来一个电工,检查后发现是线路出了故障。由于是暗线出了故障,维修起来比较复杂,还要损坏部分墙体。邱先生将情况告诉了房东,房东表示,他回来后再处理。

  第二天,房东回来查看情况后,告诉邱先生,可以拆墙,但维修线路和墙壁的费用由邱先生承担。

  “我并没有用什么大功率的电器,加之这本来就是老房子,线路出现故障的可能性比较大,出现问题应该由房东负责找人维修。”邱先生听了房东的话后,很不理解。

  房东认为,线路故障是邱先生在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问题,在这期间,邱先生可能是不合理使用电器,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了线路故障,一切费用应该由邱先生负责。

  邱先生告诉记者,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上,并没有线路出现问题由谁负责的相关约定,房东让他承担此项费用,不合理。

  跟房东再三交谈后,房东最后表示,邱先生负责线路修理的费用,其他费用由房东负责。

  “到底该不该我承担维修费用?”邱先生依然想不通。

  对此,本报法律顾问陈小兵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到本纠纷来讲,因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做约定,故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完) 钟宗彬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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