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整治“三超一疲劳”和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泸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继续保持对酒后驾驶和“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7月5日开始,泸州交警二大队组织开展了“酒后驾驶”和 “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大队在辖区国窖大桥桥南和长江大桥路口处设置检查点,结合城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开展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机动车违规入城、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以及行人不按规定行走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整治行动中,大队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录音等技术设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文明执勤,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此次整治活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19人次,投入移动测速设备1台,设置检查点2处。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起,其中超速行驶9起,货车超载8起,乱停乱放9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起。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泸州市交警支队 龚渝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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