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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宇锋:县委书记诽谤上级引出巨贪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3

    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于都,是当年中央红军长征的集结地和出发地。胡健勇作为在革命老区任职的官员,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令人震惊。而他最初进入纪委的视野,并非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一起换届期间的诽谤案。(2012年7月11日新民网)

    胡健勇亲手为自己导演了一场中国基层官场罕见的故事——诽谤自己的上级市委书记。2011年换届之际,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他安排昔日的司机、下属等人,前往外省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换届工作和时任市委书记进行造谣诬蔑。江西省纪委很快介入查处,其县委书记职务被免后,又查出胡健勇还有严重的经济问题,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大凡领导干部,都有着一定的权力。但任何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对党负责、为民尽责,不得利用权力为自己敛财。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干部,包括个别一把手干部,不是将权力看作责任,而是将权力当作可以以权谋私的工具,任凭贪欲与权力缠绕,扭曲权力观,争权夺利、无所不为。为何获得更大的权力空间,甚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一旦官位难保、前途受挫,便怨天尤人、牢骚满腹。应该说,类似于上述县委书记因贪权、恋权、追权而不惜采取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等手段的官员,在官场中绝非仅此一人。但是,也正因为他们心态失衡、行为失当,缺乏正确的权力观,不能遏制自己肆意膨胀的“权力欲”,最终还是会自毁前程。(完)作者:周宇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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