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21
近日,太伏镇森林管护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太伏镇石龙井村档获非法采运的红樟树2株,泸县林业局对非法采运的红樟树予以没收处理。
据悉,4月19日上午,太伏镇森林管护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在石龙井村巡查时发现有一货车装载2株红樟树的活立木,经查问是三无运输。太伏镇森林管护站及时与泸县林业局公安科取得联系并将非法采运的樟树押运到兆雅木材检查站。日前,泸县林业局对非法采运的红樟树依法予以没收处理。(完)泸县太伏镇森林管护站 张光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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